Page 102 - 唯識藏_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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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識者,或異二,或不異二,或不可說。如此內塵,具二法故,可為識境。 法更互為因,亦無有始。何以故?或功能成熟故,起似塵識;或似塵識故,功能得成 塵相生,從無始來悉爾。依功能說名根,緣內塵相名境,是亂識不可言其相得生。此 ,與汝所立根,同功能為體,此有何異?如此功能及似塵相更互為因,如此功能及似 四大色。此功能於識中,無有妨礙。此功能在識中,離識其體不可顯示,如我所立根 如經。 似塵識次第起,為生似果,起功能生識相續。
無相思塵論 答:勝能為體,此體因何法可比度知有?由生自果故,是其勝能可得了別,非有 問:根者體用云何? 答曰:功能體相,能共造果,說名為根。 問曰:若內塵是識緣緣,是緣生,經當云何釋?經言依根緣色,眼識得生,廣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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