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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念佛菩薩功德,運心供養。  根能通攝護故。  :精進為初戒因;智根為第二戒因;定根為第三戒因;信、念二根通三戒因,以此二  者,即發三心,為三聚因,謂斷惡、修善、度生也。又若依《攝論》,五根為三聚因  籌量,堪其不堪其,然後為受。  堪受戒。」何故聲聞受戒已,後為說四重、四依,菩薩先說戒及犯相?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就前方便中有三        第三、明戒因。若總相辨,因即菩提心,故此文云「發無上菩提願已」;若別論  答:聲聞法中,若為先說,恐成賊住,不得先說。菩薩不爾,要須對面,先菩薩  又問:準下文云,智者欲授菩薩戒,先應為說菩薩戒及犯戒相,令自思惟:「我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四十二
                   ③ 「三」字下,底本有「初又三」,今依據磧砂本刪去。  ② 底本無「煞和上」,今依據磧砂本補上。  ① 底本無「光」,今依據磧砂本補上。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③ :初明受人遠方便,謂先發願;次請師求戒;後「偏袒」下,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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