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3 - 唯識藏_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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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執故,攝彼二種。又解:由無種子故,於諸有漏皆有麤重性。  性,故不可說,而言說者,由遍計故。三、四,如論。五、由遍計故,起人法執;由  二執,以依他性為所緣緣故,與彼二執作所依處。第五、賴耶識與彼二執種作所依。  實自性作所依。約世俗與勝義諦作依處故,遍計所執性中不說也。第三、第四,人法  第二、依依他計有遍計所執性故,能為遍計所執自性所依;又因俗入真故,及與圓成  ,便起隨眠二執。此隨眠二執亦因遍計所執生故,遍計所執能攝受彼二種習氣麤重執。  故,復緣二我起第三、第四隨覺分別執。串習第三、第四隨覺執,熏成習氣隨眠麤重  執心,故說能生依性,實非四緣生。二、由人法二我相,能生二我言說,由二我言說  餘二性各有五業,如文可知。  四、生法執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備云:初性五者:一、由人法二塵故,能生依他能分別心。二、若論依他離言說  依他五者:第一、略明依他能生雜染,有二種生,類前可解,略不辨能生清淨。  泰云:初性五業:一、遍計執性雖非所緣緣生能執心,而內妄謂有所執相,有能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八十一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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