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70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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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瑜伽》五十七「二十二根」中,有學、無學通漏無漏,然彼唯善,此染故非。  計為我、邊見及愛,不緣下故;總緣者得。

              論:「分別起者」至「細難斷故」。  述曰:此即總答。諸染皆斷,然通見、修,故非非所  論:非非所斷,彼非染故。  述曰:此問。第九、三斷門。  論:此十煩惱,何所斷耶?  述曰:第八大門中,「學」者,有學、無學、非學無學。然唯第三,非前二種。  論:「此十煩惱」至「彼唯善故」。  述曰:五十八等云,上不緣下,彼依多分,餘一切時、一切異生故。依別行相緣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六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① 斷。非所斷法,非是染故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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