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67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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邊見亦爾,依彼起故。今此所解一分常等,隨於色界繫我後而生。此極有理。然此正 我見得定已去,起上法故。此中,例邊同於我見,必依起故。此解為勝。 ,是常見,即依薩迦耶見後生故,如前已說。是他地邊見隨計他地我見後生故,分別 ,緣大梵等為有情常,是迷苦邪見,即下界邪見緣上界起。彼卷初云六十二見全常等 ,不除邊見,略也。邊見隨我見後生,身見不緣,邊見應爾。故五十八迷苦諦等中云 所說。或依別緣自身為我,我見等不緣上故。或彼《對法》第六見緣上中,唯除我見 ,等取我見。彼依麤相說,麤相說即小乘也。或麤顯行相,非巨細,巨細即得,除此
述曰:一解云︰無有見道別緣我見,有計他地現行為我。以別緣者,見所斷故, 論:「不見世間」至「身見起故」。 述曰:《對法》第六、五十八、九等,貪、瞋、慢及我見不緣上。此言「等」者 論:「而有處言」至「或依別緣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六末
① 「及」,底本作「乃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及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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