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43 - 唯識藏_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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俱作故。五亦成智聚者,復由般若能迴向故,一切諸波羅蜜皆成智聚。  波羅蜜即為智聚體。餘三二聚因者,應知忍辱、精進、禪定三波羅蜜通為二聚因,由  於生死中作勝報成就因;由智聚故,於彼勝報作不染汙因。是故菩薩勝相無等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偈曰:  問:云何名聚?云何聚業?  釋曰:初二為福體者,應知施、戒二波羅蜜為福聚體。第六即是智者,應知般若  偈曰:  問:二聚攝六度云何?  釋曰:福智為二聚者,二聚,謂福聚及智聚。勝報亦不汙者,諸菩薩由福聚故,
               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十  正修及數修,資善名為聚;      餘三二聚因,五亦成智聚。  初二為福體,第六即是智,  一切諸菩薩,勝相皆如此。  福智為二聚,勝報亦不汙,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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