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52 - 唯識藏_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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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苦不樂位還自相攝。如蘊,界、處亦爾。 色、受等,雖同蘊類,然苦、樂等分位差別,樂位還攝樂位,非苦等位,如是苦位、 故,一切相攝。 謂眼、耳等皆有能持受用義故,一切相攝。處義等者,謂眼、耳等皆生長門,義相應 者,謂色、受等皆有聚義,雖相各異,一切相攝,更互相望,同一類故。界義等者, 處。 攝、一分攝、具分攝、更互攝、勝義攝。
分位攝者,謂樂位蘊、界、處即自相攝,苦位、不苦不樂位亦爾,分位等故。如 種類攝者,謂蘊、界、處其相雖異,蘊義、界義、處義等故,展轉相攝。蘊義等 界攝者,謂蘊、界、處所有種子,阿賴耶識能攝彼界,由彼種子,此中有故。 相攝者,謂蘊、界、處一一自相,即體自攝。如色蘊攝色蘊,廣說乃至法處攝法 復次,若略說攝,有十一種,謂相攝、界攝、種類攝、分位攝、伴攝、方攝、時
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第五
本事分中攝品第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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