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63 - 唯識藏_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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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身,一切諸佛皆平等,皆不可思議,皆無有上,應知。  所緣法性不相違故;五、善能變化住故;六、行究竟故。  生無我及法無我平等故;四、解脫平等故,謂差別求者,有事、虛妄分別煩惱對治,  世間,應道理故;五、次第出現,不應理故;六、畢竟不成,不應理故。  方便菩提資糧,現可得故;三、更相障礙,不應理故;四、菩提資糧同時圓滿,俱出  故。十、不應如言取彼意故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論曰:一切如來於一切所作事,功能平等。又彼功能果、佛國土、清淨解脫身及  復次,頌曰:  答:由六因故:一、即彼諸法約無差別相說故;二、約無分別行相說故;三、眾  問:何故如來宣說一乘?  答:由六因故:一、無量有情同於一時發大覺願,現可得故;二、無量有情同修  問:云何應知於一時間有多如來出現於世?
                顯揚聖教論卷第二十    解脫與法身,等不思無上。  諸佛妙功能,彼果土清淨,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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