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89 - 唯識藏_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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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因而生不復故,斷傍生等命不復故,越諸所學處;不復能起五無間業;不復求請諸 ;不復能計苦樂等法自作、他作及自他作,及非自他二種共作;亦不復計諸苦及樂, 法定趣菩提,已至正法,臨至正法,證解正法,得證源底,得遍證源底,聖智見成就 時斷,有畢竟斷。諸如是等煩惱斷滅,差別應知。 世間道,有由出世間道;有由聲聞乘作意,有由獨覺乘作意,有由菩薩乘作意;有暫 所斷煩惱;三、先漸調伏諸現煩惱;四、然後永斷一切煩惱;五、最後超過一切煩惱。
斷相利益,復應知多種者,諸煩惱斷,有多種相利益應知,如經廣說。謂不墜墮 論曰:斷差別應知多種者,諸煩惱斷,多種差別,謂有諸纏斷,有隨眠斷;有由 復次,頌曰: 及得斷次第者,有五種次第,諸煩惱斷。一、先斷見道所斷煩惱;二、後斷修道 由修者,謂修四念住及四正斷,乃至修習八聖道支,故斷煩惱。 由依者,謂由依止七依定故,斷諸煩惱,謂初靜慮乃至第七無所有處。
顯揚聖教論卷第三 如是如所說,復應知多種。 斷差別應知,及斷相利益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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