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頌即初,第二十五頌即次,餘頌即末。 識相、唯識性、唯識行。初為世間有為諸法,次為勝義真如,後為道行次第。前二十 蓋唯識學派「三界唯心,萬法唯識」之理及修行契入之要。三十偈中,略分三類:唯 玄奘大師於弘福寺翻經院譯,沙門大乘光筆受。係依三十首偈,以簡明扼要之文,涵 。其傳記詳見世親菩薩所造之《唯識二十論》題解。
本論乃唯識宗「一本十支」之一,亦為世親菩薩晚年最後遺作。原為《唯識三十 《唯識三十論頌》,全一卷。唐太宗貞觀二十二年(六四八年)五月二十九日, 玄奘大師(西元六
唯識三十論頌題解
四、內 三、譯
容 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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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六六四年),唐朝唯識宗創始者,中國四大翻譯家之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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