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02 - 唯識藏_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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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起執以為緣故,世尊自說於三性相起無相見,非義之中宣說為義,便成邪見。  大同前說。  大般若》三百七十、四百三十五、《大品經》十八、《智度論》六十三謗  ,自讚毀他。由具如是四因緣故,彼愚癡人毀謗深法,發起無邊極重惡業。』」又《  :一、為惡友之所誘誑;二、為不能勸修善法;三、為懷惡,喜求他過;四、為嫉妒  因緣:一、為邪魔之所扇惑;二、於深法不能信解。復次,善現!由四因緣毀謗深法  云:「具壽善現復白佛言:『彼愚癡人幾因緣故,毀謗深法?』佛言:『善現!由二

                 自下第二、總結二計。於中有二:初結前計,後結後計。此即初也。由是從他聞  由是緣故,我說若有於一切相起無相見,於非義中宣說為義,  此即第二、顯不信失。謂由前說謗法因緣,獲大衰損,證大業障。  由此因緣,獲大衰損,觸大業障。  此即第三、因解起謗。然慢法緣有其二種,或有四種,故《大般若》五百五十九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解深密經疏卷第十六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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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法四緣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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