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00 - 唯識藏_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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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。前中有三:初聞教生怖,次生邪解,後因解起謗。此即初也。謂此有情從第三師 槃,便生恐怖; 邪見人,故《深密》云:「復有眾生於彼邪見人邊聞法也。」 師同計。若準《對法》,如前分別,說第三師以為菩薩。依《深密經》,說第三師名 義為義。彼與本師無別異見,而差別者,其第三師聽聞佛教,此第四人從他傳聞,與 執,後顯執過失。此即初也。謂此有情從第三師聽聞所說,隨其師見,於法為法,非 中二計,即分為二:初依聞隨言執著人,後不隨其見不信人。前中有二:初明如言起
自下第二、不隨其見不信人。於中有二:初明聞教不信;後「由此」下,顯不信 若有有情不隨其見,從彼欻聞一切諸法皆無自性,無生無滅,本來寂靜,自性涅 此即第二、顯執過失。同前第三,失無量善。 由此因緣,當知同彼退失善法。 自下第二、明弟子計。於中有二:初別釋二計;後「由是緣」下,總結二計。前
解深密經疏卷第十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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