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73 - 唯識藏_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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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如《十地論》第一卷及梁《攝論》第十及《瑜伽》七十九等。  一切境界智障習氣,無障無礙,於一切法中而得自在,故十一名為佛地。」若廣分別  障爾燄一切種覺,故第十一名為佛地。」《深密經》云:「離一切無明微細習氣,離  故今經云「故第十一名為佛地」。《相續經》云:「微細煩惱、爾燄障斷,得無閡無  行;三、所攝。如上已說。  切種所知境界」;四、具自他覺,如經「現等正覺」。地三義者:一、所依;二、所  」;二、具二智,謂生空、法空智,如經「無著無礙」;三、達真俗境,如經「於一  ,故名為佛。今此經中,具有四義:一、離二障,如經「永斷最極微細煩惱及所知障  。五、離無明故,慧得解脫,如睡夢覺;斷貪欲故,心得解脫,如蓮華開。具此五義  所攝,故名佛地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又《佛地經》云:「有五種法,攝大覺地,謂清淨法界及彼四智。」廣說如彼。  解云:言五義者:一、具真俗智。二、離二種障。三、達真俗境。四、具自他覺
              解深密經疏卷第二十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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