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47 - 唯識藏_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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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不修行為樂,未得計得,於得不見功德,精進能除。」  、寒熱等苦,忍能除此。」  得生天等。梁《攝論》云:「第二障者,縱心起身口意業,戒能除此。」

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五、違定度事,謂於五種散亂。或六散亂,見勝功德等。《相續經》:「習近  五者、於處憒鬧世雜亂行,深見功德及與勝利;  第四、違精進事,即用懈怠及放逸等,以為功德。梁《攝論》云:「第四障者,  四者、於不勤修著欲樂中,深見功德及與勝利;  第三、違忍度事,如經可知。梁《攝論》云:「第三障者,不能安受輕慢、毀辱  三者、於他輕懱不堪忍中,深見功德及與勝利;  第二、違戒度事,隨其所樂,謂殺生等三種業中,見有功德及與勝利,如言殺羊  二者、於隨所樂縱身語意而現行中,深見功德及與勝利;
              解深密經疏卷第三十一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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