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30 - 唯識藏_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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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之始有,以明不說也。     法住法位,皆悉常住,非言說也。  始有。假如來出世說之,法界不為之增;若佛不出,無所言說,法界不為之減。言此

              某夜成正覺,某夜般涅槃,於此二中間,我都無所說。  爾時,世尊重說頌言:  亦如向古城道本來自有,不由士夫行之始有,以譬真如法界本來自有,不由如來  「大慧!譬如有人行曠野中」至「亦不已說,亦不當說」。  如金銀等性本來自有,不由金師鼓之始有,以譬本住法性本自有,不由如來說之  「云何本住法」至「法界法性,皆悉常住」。  明自證法所行境界,三世如來畢竟平等,俱離言說、心緣、名字等相,故言不說。  「佛言:大慧!依二密法故」至「離分別相,離名字相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六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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