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17 - 唯識藏_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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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復為壞爛,風能令散滅,云何色得生」也。「當知非是始造無常」者,結破也。  如水不容火等,豈能共同而造於色?故破云「以乖離故」,如下偈曰「火乃燒於色,  。言「非復共造,以乖離故」者,共者,同和之義,謂四大種性自乖離,遞相凌滅,  不能獨起以造於色,故破云「以無異故」,如下偈曰「大種本無生,故無所造色」也  ,安能造於色」也。言「非自相造,以無異故」者,自,獨也,謂大種性本自無生,  更互以造於色,故破云「以各別故」,如下偈曰「大種無自性」,又云「大種互相違  言「非大種互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、牒釋破第二無常。計但滅形狀長短等見,不滅能所造體,此見墮在僧佉中也。  「形狀壞無常者,此非能造」至「此見墮在數論之中」。  四、牒釋破第一、始造即捨無常。謂諸外道所計,不出互、自、共三為能造也。
             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八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造」,底本作「過」,今依據麗本《大乘入楞伽經》卷五改作「造」。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大種,以各別故」者,謂堅、濕等本無自性,其用互有相違,不能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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