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14 - 唯識藏_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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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「其義云何」下,徵釋譬喻彼妄計義,如經自明。 生以為有生法滅名無常也。 耶? 其相滅壞,大種自性不可得故,本來無起,無起故無滅,何有能造、所造實法言無常 」者,牒計也;「謂能造」下諸句,即釋破也。言能造大種,所造諸法,虛妄不實,
「大慧!現見無常與一切法」至「能令諸法成於無故」。 三、牒釋破第五無常。言於非常非無常處,外道不了,計謂無常,是自生妄想也 「有物無常者,謂於非常」至「而自不壞,此亦如是」。 次、牒釋破第七無常。言一切法本來寂靜,非是滅生名無常。不覺此者,則計不 「不生無常者,謂常與無常」至「則墮外道生無常義」。 自下牒釋廣破妄計七種無常也。此初、牒釋破第六無常。言「其中,物無物無常
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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