爾,故稱自;二、本無法體,言語是自分別所作,故名自。 根似塵而起,名為色識。自有二義:一、如眼名熏習,唯生眼,不生餘法,餘熏習亦 持,顯示三分別故,五識則不爾。
釋曰:如說根、塵名,數習此名,熏習於本識以為種子,由此種子,後時意識似 論曰:此識自言熏習為種子, 釋曰:何以故,意識具三分別? 論曰:何以故? 釋曰:此下答三問,此即答第一問。六識之中但以意識為分別,以意識具自性憶 論曰:意識是分別,具三種分別故。 釋曰:一一別問,求其異相。 論曰:此中,何法名分別?何法所分別?何法名分別性?
攝大乘論釋卷第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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