釋曰:法,謂修多羅等十二部經。依十二部經所顯法相,熟修行毗婆舍那。 論曰:修法觀加行, 釋曰:觀行人有二種:一、得正思;二、得正修。今明得正修人。 論曰:若觀行人已得奢摩他, 釋曰:若欲令地界成水界,如意即成,火等界亦爾。 論曰:如願樂塵種種顯現故; 釋曰:如所願樂,諸塵皆隨願樂變異。 論曰:由願樂自在故, 釋曰:已得心隨事成,謂入、住、出位中。 攝大乘論釋卷第五 1 8 8 5 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