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5 - 唯識藏_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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釋曰:法,謂修多羅等十二部經。依十二部經所顯法相,熟修行毗婆舍那。  論曰:修法觀加行,  釋曰:觀行人有二種:一、得正思;二、得正修。今明得正修人。  論曰:若觀行人已得奢摩他,  釋曰:若欲令地界成水界,如意即成,火等界亦爾。  論曰:如願樂塵種種顯現故;  釋曰:如所願樂,諸塵皆隨願樂變異。  論曰:由願樂自在故,  釋曰:已得心隨事成,謂入、住、出位中。
              攝大乘論釋卷第五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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