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曰:法無顯似有,無染而有淨, 釋曰:此即第三相違。後偈為教弟子,弟子於二事生疑。 論曰:及不定,同體、雜體相違。 釋曰:此即第二相違。 論曰:多名,同體、多體相違。 釋曰:此即第一相違。 論曰:於名前無智,同體相違。 釋曰:即明依他性與分別性不同體義成。 論曰:義成 攝大乘論釋卷第六 法無顯似有,無染而有淨,是故譬幻事,亦以譬虛空。 2 1 1 9 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