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84 - 唯識藏_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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切。前言捨命者,譬離智障。智障既滅,云何我如意、可愛、富樂而當不成?由第三 愛;若約大乘,法身為富樂,應身為如意,化身為可愛。此三攝無上菩提盡,故言一 樂,具德故稱富,此富樂是一切如意、可愛法。若約小乘,以智斷為如意,恩德為可 定所破壞故,金剛定後能離一切障,轉依成時,名無礙善。佛果,名富樂。自在故稱 、富樂而當不成?是名第三鍊磨心。 位明得果。 三十七品滿足,後捨凡夫壽,得聖人壽,受六通等可愛、富樂果,此事無差。此就移 捨命時,即生色、無色界,受可愛、富樂果,此事無差。此就死墮明得果。若二乘修 若先持戒滿足,後捨命時,即生天中,受可愛、富樂果,此事無差;若修定滿足,後
釋曰:於十地中,好生長福德、智慧二品善法,故名圓滿心。麤重難破障由金剛 論曰:是人得有礙善,此義尚應成,云何我得圓滿善及無礙善,一切如意、可愛 釋曰:若凡夫先修施滿足,後捨命時,即生人中,受可愛、富樂果,此事無差; 論曰:後捨命時,於一切受生中,可愛、富樂自然而成。
攝大乘論釋卷第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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