果。 ,即死墮及移位。 能,是故我修施等不以為難。 釋曰:我今修十地福慧及無流道品。圓,約諸地。淨,約道品。金剛心滅後,名 論曰:滅位圓淨善,此義云何無? 釋曰:亦有二種:凡夫得人天梵世富樂,二乘得六通等富樂。若立此因,必定得 論曰:即得勝富樂, 釋曰:善人有二種,即凡夫及二乘。凡夫修施修戒,二乘修道品。死時亦有二種 論曰:若善人死時, 釋曰:諸菩薩名勝人。此意,即是菩薩正意,謂信及樂。由有此意,於修施等有 論曰:勝人得此意,故能修施等。 攝大乘論釋卷第七 2 7 7 7 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