果,地是假名果。以五法成地故,地是假名果。 言,若人有信,則於善無厭。 所吝惜,故名熾盛。此修依精進行。 釋曰:五修是因,五法為果。果有二種:一、真實果;二、假名果。五法是真實 論曰:此五修生五法為果。 釋曰:諸地皆須五修,有二義:一、未得令得;二、已得令不失。 論曰:應知於諸地皆有此五修。 釋曰:如前所說,於長時修施等行,不生疲厭,故名不知足。此修依信行,如經 論曰:五、不知足修。 釋曰:菩薩不以攸攸心修道,捨下、中心,依止上品心。修行之時,於身命財無 攝大乘論釋卷第十 4 0 0 2 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