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24 - 唯識藏_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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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無,是故應身不成法身,是道理成,則非道理。 顯現時,不離化身。此化身似佛,異一切眾生,為應身事相故。色行於應身有,於法 得,應身則不爾。此義云何?一切智、大定、大悲等恒河沙等如來功德雖依法身,若 ,如來本願但有願無果。若了義說,應言有涅槃,有不涅槃。 令成熟,已成熟令解脫。此二事不可休廢,是故如來不一向涅槃。若如二乘一向涅槃
釋曰:十入,名色身。受等,名行身。諸佛以真如法為身,於法身中,色行不可 論曰:一、由色身及行身顯現故; 釋曰:有六種因,證是非義。 論曰:由六種因故: 釋曰:應身不成法身,是道理;應身成法身,非道理。此是非義云何可知? 論曰:云何受用身不成自性身?
攝大乘論釋卷第十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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