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66 - 唯識藏_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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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、非善清淨言教相,即攝餘諸過。 不定。第五、異類譬喻所得相者,攝法自相相違。第六、非圓成實相者,攝四不成。 品一分轉;第二句,攝異品一分轉,同品遍轉;第三句,攝共不定;第四句,攝不共 其次第,異類所引故,非善言教,體性皆不清淨。 轉,同品譬喻遍轉故,於所成宗亦不決定;五、釋第六相;六、釋第五及第七相,如 轉,異品譬喻遍轉故,於所立宗非決定故,名非圓滿;四、釋第二相,即是異品一分 從因生故。然更無有異類不取因生法是無常故,異類不可得。 然色、香等異類法非耳識所聞,然是無常,故立因不成。若立宗云:聲是常。因云: 無為同是意所識法,非無常故。第二句,如立宗云:聲是無常。因云:耳識所聞故。
四、法爾道理。「如來出世」至「名法爾道理」者,地常堅性,乃至風常動性, 「法爾道理者」至「法爾道理」。 景云:此七相中,初四句攝五不定,謂第一句,攝同品一分轉,異品遍轉,及俱 備云:初、釋第三相;二、釋第四相,即共不定;三、釋第一相,即是同品一分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八十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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