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61 - 唯識藏_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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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思慧地〉。 反問言,法有眾多,為說何等,不為分別色、受等別;四者、置記,由四因緣,指如 三、反問記,「為令彼戲論問者自敘己過」者,亦如小乘,如有問言,為我說法,應 理來請問」者,如小乘說,如有問言,為我說陰,應語彼云,陰有五種,為說何等; ,或因果相應,所謂此言或為增果,或為增因,故佛作此說。 」者,若與四道理違,推入外道異說,非我法也。若是佛法之義,或復示現四種道理 趣隨順會通。次類釋第四、第五難,次卻通第三、道理相違難。「或以異教而決判之 五難,後辨四記。前中,謂於不了義難,方便顯了,令其得解。於語相違難,示其意
「又如有問如來滅後為有無等」等者,九十六道皆說自所事師為如來,如問佛如 下辨四記為通。一者、一向記,謂為如理請問;二、分別記,「或為如理或不如 第四、解釋難。初、總標;二、別釋。別釋中,先設難,後解釋。於中,先正釋 「釋難者,若自設難」至「如來滅後是有無等」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八十八
① 「覈」,底本作「竅」,今依據磧砂本《瑜伽師地論》卷八十一改作「覈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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