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58 - 唯識藏_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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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文,名緣起經。「又依別解脫因起之道毗奈耶攝所有言說」者,如律文中,「時跋 ,皆名記別。「又記命過弟子生處」者,此記因果,名為記別。 行雖說,義猶未了,故今重頌,令義顯了。 說。「多分攝受意趣體性」者,明此初教所詮之義,多分明說所詮意趣及所詮體性。 釋契經義,即是素怛纜義也。「長行直說」者,此辨契經之相簡於伽他,故云長行直 故也。
「緣起者」至「宣說法要」者,如彼經初說云「有一黑鹿子,至我所」等,如是 「記別者,謂廣分別略所標義」者,汎於諸法,前略標舉,後重廣說,分別指示 「應頌者,謂長行後宣說伽陀」者,重宣前義。「又略標所說不了義經」者,長 次次第別解。言「契經者,謂貫穿義」者,聖人言教,貫穿諸相,如綖貫華。此 初、解法中,先總標舉。問曰:何故說十二分,不增不減耶?答:為欲治十二支 「法者,略有十二種」至「亦名論議」。 就別釋中,文有五段: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八十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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