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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修根所引。言「第二是第二所引」者,第二心學是第二戒學所引,以四修中戒為第 舉說法為得明及解脫,後廣明四種修道。言「此中,最初是修根所引」者,最初戒學 ,五、善修,是名五寂靜相。言「三苦」者,即下有三句也。 、眼根雜染因緣,乃至眼根清淨。有釋:一、善調,二、善覆,三、善守,四、善護
第七、解明解脫。先辨外道說法無利,後明如來說法有其果利。於中復二:初略 「復次,此正法外」至「修行次第」。 第六、解不應供,如文。 「復次,略有二種」至「是名勝義梵志」。 第五、解引發。言「如前所說五寂靜相」者,景師云:且如眼根自性、眼根因緣 「復次,於其六根」至「攝受三苦滅果」。 第三、解苦住,第四、解觀察,并如文可解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九十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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