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91 - 唯識藏_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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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業望六處并是增上緣,論主欲別三時之因,故說因及緣、藉。  ,謂於現法十二處增上所生雜染,如實了知未永斷有及已斷非有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八、解業。言「又於此中」乃至「亦爾」者,現愛潤先業,未來潤現業等,理  「復次,若於諸根」至「隨其所應,當知亦爾」。  第五、解辨一切,第六、解知相,并如文可解。第七、解捨所學,如文。  「復次,由三因緣」至「最極愛味心株  第四、內所證。「如前應知」者,可引九十文。「謂現法中」至「有及非有」者  「復次,由五種相」至「如實了知有及非有」。  第二、解遠涅槃,第三、解略說,并如文可解。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九十六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株」,底本作「㧣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株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覆事」。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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