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86 - 唯識藏_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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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,如下當知。  後三惠故,不住生死。四十九說,三學攝故,不增不減六也。前四是戒學,後二是二  此六為無住處涅槃資糧。此涅槃者,謂真如,此六為彼資糧。前三悲故,不住涅槃;  由勤故,修對治;由定故,伏煩惱;由惠故,永害隨眠。」由此不住涅槃、生死,故  槃」;「後三是不染汙方便」,所以論言「不住生死」。不染方便者,彼自釋云︰「  為翻住生死故,即於生死而不染汙。是故前三是得增上生方便」,故此論名「不住涅  對法》十一亦有此解。  ,永害隨眠」,即是此中「永伏滅」義。此中,若加行,若正滅,皆對治諸煩惱。《  ,即是此云「雖未伏滅」等,乃至「諸善加行」;「由靜慮故,永伏煩惱;由般若故  進故,雖未永伏煩惱,永害隨眠,而能勇猛修諸善品,彼諸煩惱不能傾動善

              總由如是,論有九種,別義一種,合十義故,前之六度無減無增。  述曰:第九因也。《對法論》說「由諸菩薩為翻住涅槃故,於生死中攝增上生;  論:「又由施等」至「不增不減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十本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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