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52 - 唯識藏_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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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同異。 唯第三劫及非劫,以通佛故。有漏等,准此可知。可勘六意、三思惟。七十八等,與 通三僧祇,如前二解;第九唯初劫;第十唯第二劫;第十一通第二、第三劫;第十二 ;第七虛空藏定要在第八方得,已云第八方得圓滿,入地分得,或說唯後二劫,有說 第六通三僧祇菩薩所位勝;第五得自他平等勝解,於十地中得十平等,即後二僧祇中 一法以時促故,此中不說,非體非此。
述曰:釋頌第七、第八句。 論曰:「由施等十」至「皆得到彼岸名」。 述曰:初得無為,故名「至得」,餘文可知。此中,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、 論曰:「至得最勝」至「因果滿故」。 述曰:次世第一法前位,及與世第一法,皆能發起真見道,故名「發起勝」。第 論曰:「發起最勝」至「上品忍中」。
辯中邊論述記卷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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