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22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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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無,非無種子。 心、心所和合同觸於境,故必有觸定是遍行。 故,方有三和。又若無觸時,心、心所應離散,不能和合同觸一境故。今既三合,及 五所引是經,餘是論故,此即教證。 遍一切心生」,第三亦爾,《五蘊》、《百法》皆是說故,即是「誠證非一」。五十
述曰:作意之性,能警心、心所令趣自境,此若無者,心則不起,不起故,心現 論:「作意引心」至「心應無故」。 述曰:下引理證。諸識起時,必緣境依根,名「有三和」。三和定生觸,亦由觸 論:「理,謂識起」至「觸一境故」。 述曰:《大論》第三解「根不壞」、「境現前」等,五十五亦言「五遍行心所, 論:此等聖教,誠證非一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六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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