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39 - 唯識藏_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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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或為成立因,或為成辦因,或為作用因;又雖無常法為無常法因,然與他性為因,  、還滅因。  因。  。如眼於眼識,如是耳等,於所餘識。無間滅因者,謂生起因。久遠滅因者,謂牽引  、久遠滅因。能生因者,謂生起因。方便因者,謂所餘因。俱有因者,謂攝受因一分  離繫果;依士用因緣依處,施設士用果;依所餘因緣依處,施設增上果。  處,施設所緣緣;依所餘緣依處,施設增上緣。  爾。是故依無障礙依處,施設不相違因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又建立因有七種相,謂無常法是因,無有常法能為法因,謂或為生因,或為得因  又建立因有五種相:一、可愛因;二、不可愛因;三、增長因;四、流轉因;五  又建立因有五種相:一、能生因;二、方便因;三、俱有因;四、無間滅因;五  復次,順益義是因義,建立義是緣義,成辦義是果義。  復次,依習氣、隨順因緣依處,施設異熟果及等流果;依真實見因緣依處,施設  復次,依種子緣依處,施設因緣;依無間滅緣依處,施設等無間緣;依境界緣依
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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