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47 - 唯識藏_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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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勿彼當獲上品過罪及損害故。如魔眾天,如是於彼所使眾生,當知亦爾。或有眾生 事,而施身分。由彼意樂已清淨故,不應棄捨正現在前利眾生事,而施身分。 ,此不可施,此應施與,此不應與故。」彼菩薩為令意樂得清淨故,須捨現前利眾生 不應施與。何以故?非彼菩薩於所行施意樂不淨,心生退弱,作是念言:「此應可施 ,施諸眾生,終不隨他教命,稱悅彼情,於諸眾生非理逼迫、損害、誑惑。 彼,隨所欲為,繫屬於彼,隨順於彼。由諸菩薩寧於百反千反,或百千反,捨自身命 即便施與。如是略說菩薩應施不應施已,次當廣辯。 若知種種內外施物,於彼眾生定作利益,不定安樂,或復於彼定作利益,定作安樂, 外施物,於彼眾生唯令安樂,不作利益,或復於彼不作安樂,不作利益,
又諸菩薩,若魔眾天懷惱亂心,現前來乞身分支節,不應分碎支節施與。何以故 若諸菩薩於所行施意樂清淨,見有無量利眾生事正現在前,設有來求自身支節, 謂諸菩薩若有來求共為伴侶,欲作非理逼迫、損害、誑惑於他,便不以身而施於 又諸菩薩非無差別以一切種一切內外所有施物,施諸眾生;是諸菩薩以其種種內
瑜伽師地論卷第三十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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