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62 - 唯識藏_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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止故,次第宣說,是第三因緣。又嚴飾差別所攝受故,次第宣說:諸受欲者必以安繕  夜分現前,敷設種種軟妙臥具、氈褥被枕、觸習侍女。是第二因緣。又喜樂差別為依  隨世間俗事轉故,說彼次第:由諸世間先互相見,次相慰問,次設飲食,次過晝分,  處義,故說名依;境界是所緣義,故亦名依。  說見者等。  識決定生,無所缺減,或有識流,非眼等根若缺不缺俱可得故。此中實義,唯於見等  ,無作用故。約世俗道理,眼等最勝,故可於彼立見者等。何以故?若有眼等諸根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云何六種次第宣說因緣?謂彼所行眾多差別數數行故,先說眼等,是初因緣。又  云何三種次第宣說因緣?謂所依、境界、俱依差別故。所以者何?由識與根同一  答:略有二種:一、三種次第宣說因緣;二、六種次第宣說因緣。  問:此十八界幾種次第宣說因緣?此復何等?  答:約勝義道理,非是眼等,亦非彼識。何以故?諸法自性眾緣生故,剎那滅故  問:如說眼見諸色乃至意了諸法,此為眼等是見者乃至是了者耶?為彼識耶?  答:如前所說相應隨順建立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六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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