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64 - 唯識藏_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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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命自在。二、心自在。三、財物自在。此三由施度圓滿得成。四、業自在。五、生 切法得自在為能,清淨性分依他性轉依為相故。 出家,往外道所修苦行,得無上菩提,轉法輪,大般涅槃等事所顯現故。 樂受用因故。變化身者,以法身為依止,從住兜率陀天及退,受生,受學,受欲塵, 身者,諸佛種種土及大人集輪依止所顯現,此以法身為依止,諸佛土清淨,大乘法受 、受用身;三、變化身。此中自性身者,是諸如來法身,於一切法自在依止故。受用
二、白淨法為相,由六度圓滿,於法身至得十種自在勝能為相故。何者為十?一 五相者:一、法身轉依為相,一切障及不淨品分依他性滅已,解脫一切障,於一 諸佛如來所有法身,其相云何?若略說其相,應知有五種。此中說鬱陀那偈: 如此已說寂滅差別。云何應知智差別?由佛三身,應知智差別。一、自性身;二
差別德甚深,念業明佛身。 相證得自在,依止及攝持, 攝大乘論卷下
智差別勝相第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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