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瞋、癡亦復如是。 體故,是故貪等法性得貪等名。此說貪等法性能出貪等,此義是經旨趣。
釋曰:菩薩慈悲,為諸眾生入大地獄,不辭大苦,若滅三有功德,起小乘心,菩 已說煩惱出煩惱,次說遠離二乘心。偈曰: 釋曰:若人於貪起正思觀察,如是知已,於貪即得解脫,故說以貪出離於貪,出 偈曰: 釋曰:如經中說無明與菩提同一,此謂無明法性施設菩提名,此義是經旨趣。 偈曰:
大乘莊嚴經論卷第六 捨有發小心,此苦則為劇。 菩薩處地獄,為物不辭苦, 故說貪出貪,瞋癡出亦爾。 於貪起正思,於貪得解脫, 是故如是說,煩惱即菩提。 由離法性外,無別有諸法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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