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39 - 唯識藏_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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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種論應分別。 ,所應遠離? 其修滿:名教導論。何以故?分明委悉教導有情故,是故此論名教導論。 者,令心得定;心已定者,令心解脫;未得真實智者,開悟令得;已得真實智者,令 順正行故,順正義故,是故此論名順正論。 為斷有情所起疑故,為善通達甚深義故,為令智見畢竟淨故,皆名順正論。何以故? 謗論。 ,皆名毀謗論。何以故?非撥實相故,引惡道故,徒設功勞無義利故,是故此論名毀
答:最後二論是真實,引義利,應修習;中間二論不真實,引無義,應遠離;初 問:如實觀察此六種論,幾論真實,能引義利,所應修習?幾不真實,能引無義 教導論者,謂於順正論中,為令修習增上心學、增上慧學故,所有教誨。心未定 順正論者,謂於善說法律中,若為有情宣說正法,若銓量刊定,若教授教誡等。
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一
① 底本無「若無攝受諸欲」,今依據麗本《瑜伽師地論》卷十五補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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