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、解脫心差別相。 、俱有差別相;四、能治所治速疾迴轉差別相;五、習氣差別相;六、續生差別相; 行相,了知諸心難知差別。一、不可知相續久住器差別相;二、多種相境差別相;三 識。所緣力者,謂立色識乃至法識,青識、黃識乃至苦識、樂識,如是等。復由七種
復次,頌曰: 論曰:心差別相,當知復由所依所緣力而得建立。由所依力者,謂立眼識乃至意 復次,心差別相建立,應知。頌曰:
顯揚聖教論卷第十八 復由七種行,難了相應知。 所依境界力,建立心差別,
攝勝決擇品第十一之二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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