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不平等因;損減因者,執彼無因。增益果者,執有我行等,緣無明等生;損減果者 謂眼識等六識界。
論曰:於因、果、用若無增益及無損減,是緣起義。應知此中增益因者,執行等 已說處義,緣起義云何?頌曰: 論曰:此中,能受受用門義,謂六內處;若所了境受用門義,是六外處。 已說界義,處義云何?頌曰: 論曰:能取種子義,謂眼等六內界。所取種子義,謂色等六外界。彼取種子義, 已說薀義,界義云何?頌曰:
辯中邊論卷中 果用無增減。 緣起義於因, 用門義名處。 能受所了境, 種子義名界。 能所取彼取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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