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3 - 唯識藏_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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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此眼等境界及青等類,汝執為塵體,為是多物,為是一物?若爾,有何失?若多者  此思量?是色等諸塵,體相未破。何者為其體?眼等境界及青等類。此義即應共思量  ?故說影障屬聚耶?不也。  ,此義已如前說。是影及障屬聚,不屬鄰虛,云何不許此義?汝今許聚是有異鄰虛不  餘分,是處相合,他來則障。若無有障,一切六方鄰虛同一處故,則一切聚同鄰虛量  ,正為日所照。復次,此鄰虛與彼鄰虛若並無方分,云何相障?何以故?此鄰虛無有  一物?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若聚不異鄰虛,此影及障,則不屬聚。何以故?但形相分別,謂之為聚,何用作  若一鄰虛無有方分,日正出時,云何一邊有影?何故作如此問?是鄰虛無有別分  鄰虛東方分異餘五方,乃至下方分亦如是。若分有異鄰虛,取分為體,云何得成
              大乘唯識論             若同則無二。                 影障復云何?      不應成一物;  若物有方分,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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