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4 - 唯識藏_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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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證智,云何得起?所謂我證如此。 十二緣生即是其自性。 識及識法為體,離能取、所取故無增,立正因果故不減,無無因及不平等因,二空及 別塵差別,則鄰虛不成一物,色等五塵,非眼等境界,是故唯識義得成。諸塵者,謂 ,是最細水蟲與大同色無不可見義。 多物則在其中,此彼差別,云何得成?復次,云何為一?是二所至,中間則空。復次 應有已得未得;不應有多別類,如象馬等軍;亦不應有多別事。何以故?是一物處, 應遍行一切。此間已得,彼處未得,於一時中,此二不成。何以故?一時中,一物不 ,其失如前。若一者,亦有過。如偈言:
如偈言:是有是無,由依諸量,可決是非。一切量中,證量最勝。若塵實無,如 若汝由相差別,色等諸塵,執有別物,不由別義。若爾,決定約鄰虛別類,應分 若一切青黃等,無有隔別,是眼境界,執為一物,於地則無次第行,若一下足,
及別類多事,亦無細難見。 若一無次行,俱無已未得, 大乘唯識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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