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58 - 唯識藏_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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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,一切世間法,不可得為喻。」此說何義?示前福德,此福為勝。云何為勝?一者 歌羅分不及一,數分不及一,優波尼沙陀分不及一,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。」 法等,故無可為喻。具說如彼。 不能應真,無此相應,故不及也。五、譬喻者,即此真如,是第一法,更無別法與此 五義品,故不及也。四、相應者,明因果相應,謂信樂大乘,能感真如。布施福德, 、顯功德;五、顯不共,但是無分別智可得故。如此五種,是品類義。彼財施福無此 此五藏義即是品類義。於一真如,有五藏義:初、顯體性;次、顯因;三、顯果;四 有五種,即五藏義:一、如來;二、正法;三、法身;四、出世法;五、自性清淨。 間如意寶如須彌山王,滿大千界,無此威力,不能得三乘果故。三、品類勝者,品類 數不及其
依天親《般若論》,約四種勝,校量勝劣,故彼偈言:「數力無似勝,無似因亦 若依菩提留支《金剛般若經》云:「百分不及一,千分不及一,百千分不及一,
解深密經疏卷第十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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