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21 - 唯識藏_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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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說。  亦有,故言共有。或可言共有者,唯有五受,除其顧戀,貪相應故,易可知故,略而  果已成滿,餘六受凡聖共有,故言共有。  業俱故;領彼對治明觸生受,更得無漏受故。領受共有者,謂八受中,除未成滿及彼  及彼果境界受,此二受一切已滅,唯有無學人明觸所生受在。  ,總名明觸所生受。由約此義,故言有餘依中。又二種受一切已滅,謂前所依麤重受  唯立無漏受為明觸所生受,故云有三受。第二家解意,無學人身中所有受,通漏無漏  唯有明觸生受。此約明觸,唯無漏者,作如是釋。  無餘故,後滅領受共有受及彼果已成滿受,但有無漏受在,故言又二種受一切已滅,

                    或復彼果已成滿受者,此明羅漢身中有見現果受故。  解云:顧戀有其二種:一、貪相應,羅漢已除;二、無染汙者,欲數相應,羅漢  問:如何無學有顧戀受?  一云:有二復次。初復次意,於八受中,於有餘依涅槃時,唯滅果未成滿受,或  又解:此文是二師別解。前家言有餘依中,唯滅未來因受,有餘三受在者,此約
              解深密經疏卷第二十六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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