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20 - 唯識藏_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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言又二種受一切已滅,唯現領受明觸生受者,此據將欲入無餘依時,唯用無漏心,緣 已成滿受者,謂現行,正現與果受。此上據去入無餘猶遠者,有餘依中,具此三受。 領彼對治明觸生受者,能治道,無漏受。言領受共有者,謂彼果境界受。言或復彼果 明觸生受,此據漏盡,所有諸受皆名明觸所生之受。 無學猶起故。又二種受一切已滅者,謂所依麤重受、彼果境界受皆已除斷。唯現領受 麤重,無學身中但有無麤重受,故言「或」也。略不言領有色所依受、無色所依受, 受也,唯除顧戀受,與貪相應故。或復彼果已成滿受者,由已成滿受中通有麤重、無 領受共有者,領受共有器世界受,即經所說依持受也。略而不言資具受、受用受二種 業煩惱及相應受。領彼對治明觸生受者,領彼業煩惱對治盡、無生智相應
一云:果未成滿受一切已滅者,謂得有餘依時,能滅未來受種子,一切已斷。言 而釋此文,諸說不同。一云:果未成滿受一切已滅者,金剛心時,已斷滅未來果 自下第二、釋其永滅。於中有二:初釋有餘永滅,後釋無餘永滅。此即初也,有
解深密經疏卷第二十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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