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53 - 唯識藏_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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俱舍論》所說相同。  由此能令根調伏故。」《顯揚聖教論》及《阿毗達磨順正理論》中所釋,亦多分與《  云:「凡能調伏身語業者,為調伏義。」又《俱舍論》云:「言調伏者,義顯律儀,  對於三藏名義,一一廣釋,恐繁不述。  。」《善見論》以七種義釋修多羅,廣如彼論所說。《攝大乘論》世親釋及梁譯中,  義故;四曰如繩墨,辨諸邪正故;五曰如貫鬘,貫穿諸法故。如是五義,是修多羅義  ,凡有五義:一曰生處,能出生諸義故;二曰如泉,義味無盡故;三曰顯示,顯示諸  佛地經論》所說相同。《雜阿毗曇心論》以五種義解釋契經,如彼論云:「修多羅者  ,故名為經,以佛聖教貫穿攝持所應攝義及所化生故。」《四分律》中所釋,亦與《  教典中亦各不同。《佛地經論》以二種義解釋經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言調伏者,謂由諸清淨律儀調伏七惡,或者調伏六根,故名調伏。如《善見論》  其中言契經者,謂既順正理,又與眾生根器相稱,故名契經。關於解釋經義,諸  此即第二、如來略答。此段經文亦分為二:言善男子等,是舉數;言契經等,是
              解深密經疏卷第三十五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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