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61 - 唯識藏_15
P. 461

立法想為緣,作後流轉之因事云。  轉因事;四、即於此中建立法想後轉因事。」謂由此二執,於雜染品五蘊建立我想及  次第隨轉事。」  行;乃至由生為緣,而有老死。有說:彼字即指五蘊,如《顯揚聖教論》云:「即彼  、處。雖有如此二種解釋,但取前說,由於界、處二門之中,亦有不是行所攝故。  諸行事者,即指五蘊,由於五蘊攝諸行事,是故說為攝諸行事。有說:諸行攝蘊、界  ,我執決定是由法執生故。又說五蘊事為雜染品者,是說煩惱、業及生三種雜染。攝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此是第三、說我執及法執事。如《顯揚聖教論》云:「三、即於此中立眾生想後  即於是中作補特伽羅想已,於當來世流轉因事;作法想已,於當來世流轉因事;  此是第二、說十二緣生。謂雜染品由十二緣生,次第隨轉。如由無明為緣,而有  彼次第隨轉事;
              解深密經疏卷第三十五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1
              0
              0
              4
              4
              7
              7
   456   457   458   459   460   461   462   463   464   465   46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