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26 - 唯識藏_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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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善男子」以下,是總釋第一、第二、第六三相非圓成實相;四、「又於此餘」以下  、一切同類可得相;二、「若一切法相」以下,是解釋第四、一切異類可得相;三、  同品遍轉。經辭簡略故,僅說為異品一分轉。「相」字名義,應如前說,而得了知。  字是異類,謂與此經異類法中少分因法可得。因此,若完整而說,應作異品一分轉,  經中為簡略經文故,僅說同品一分轉。此餘異類可得相之「此」字是指此經,「餘」  謂與此經同類法中少分因法可得。因此,若完整而說,應作同品一分轉,異品遍轉。  如上文所說,而得了知。此餘同類可得相之「此」字是指此經,「餘」字是指同類,  類譬喻法上各有一分因法可得。此經為簡略故,僅說異類譬喻所引相,其餘二相,應  經中所說第五相,攝彼論所說第五、俱品

                     以下第二、廣釋七相。此亦各有不同解釋。有一類言:於中有四:一、解釋第三  若一切法意識所識性,是名一切同類可得相。  此阿闍黎之解釋,謂異類譬喻法上有少分因法可得。因此,若完整而說,應作異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解深密經疏卷第三十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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