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32 - 唯識藏_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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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若與此釋結合,亦可了知相、性等五種一一異相,皆是一向異相。 是名一切異類可得相。」《顯揚聖教論》中,亦如是說。其餘諸相亦與此經所說相同 :「若一切法相、性、業、法、因果異相,由隨如是一一異相,決定展轉各各異相, 相在第三、第四以外,無異類譬喻之辭故。 云。雖有如此三種解釋,若依《顯揚聖教論》與此經所說二者結合,則異類譬喻所引 此四種相,與前說同。其有差別,即異類譬喻所引相是屬第三及第四中攝。餘如前說 轉而已;第五相中異類譬喻所引相者,是俱品一分轉。其餘如前所說云。有一類言: 有過宗、因、喻等。 異類譬喻所引相。又喻有十種過失。此中非善清淨言教相者,謂諸外道邪說等,或是 之宗,所作性故,此中虛空等喻是其同品,瓶等是其異品
解深密經疏卷第三十八 《瑜伽師地論》與《顯揚聖教論》所標之名同,解釋略異。如《瑜伽師地論》云 有一類言:此四種相,多分與前說相同。其有差別者,亦唯第四相不攝俱品一分
解深密經疏卷第三十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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