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34 - 唯識藏_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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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》、《顯揚聖教論》等中所說,而得了知。 法爾。」若廣分別,應如《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》及《瑜伽師地論》、《大乘莊嚴經 是等,諸法成就法性法爾。如經言:眼雖圓淨,空無有常乃至無我。所以者何?其性 ,謂無始時來,於自性、共相所住法中所有成就法性法爾,如火能燒,水能流動,如 自體差別所攝所應成義。諸量不相違語者,謂現量等不相違之立宗等言。法爾道理者 物,如是等。證成道理者,謂為證成所應成義,宣說諸量不相違語。所應成義者,謂 等所依作用,色等境界為眼識等所緣作用,眼等諸識了別色等,金匠等善修造金銀等 待根、境、作意等緣,如是等。作用道理者,謂異相諸法各別作用,如眼根等為眼識 觀待道理者,諸行生時要待眾緣,如芽生時要待種子、
此即第八、釋總別相。《顯揚聖教論》中作為「略廣」,如彼論云:「略廣者, 總別者,謂先總說一句法已,後後諸句差別分別究竟顯了。 復次,《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》中:「問:若欲於諸法正勤審觀察,由幾種道理
解深密經疏卷第三十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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